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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穿高跟鞋开车被查 咆哮:你们根本不懂得欣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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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1: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9日上午8点,我们在泗安收费站专项整治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出车没多久,便遇了一位开别克小轿车的咆哮姐——她姓陶,20岁出头,衣着时尚。

执勤交警:“同志,你好,你安全带怎么不系啊?”

陶小姐:“呀,不好意思,我刚从高速下来,交钱的时候把安全带解开了。”

可是,她车子的安全带卡口位置,正副驾驶座上插了两个“机器猫”安全带卡扣:“你确定你之前系了安全带?”

陶小姐脸马上就红了,就开始跟我们民警讲好话:“警察叔叔,你就放我一马吧,改天我请你喝茶,行吗?”

这样的要求自然被拒。接着,她便下车,再跟我们套近乎——可她刚迈出车外,我们又发现她脚上还踩着六七厘米的高跟鞋,“穿高跟鞋开车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一听又发现了一个违法,陶小姐立马变脸开始发飙了,咆哮着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穿的是高跟鞋啦?!这是高跟鞋嘛,对我来说6厘米以下的就称不上高跟鞋,算了,说了你们也不懂,你们这些交警根本不懂得欣赏美!”

后来,陶小姐被请进了岗亭。她咆哮之后,已是面红耳赤,也需要到阴凉点的地方冷静下。

在岗亭,我们给她看了这几年因为开车穿拖鞋、高跟鞋,开车打电话等等妨碍安全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照片,最后她开始感到后怕了。但该罚的还是罚——穿高跟鞋驾驶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罚100元,记2分,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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