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头小吃”获准注册为集体商标,90%的人都知道了!

[复制链接]

82

主题

82

帖子

50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06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11-7 15: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泉州网(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张江龙)记者从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湖头小吃”于近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集体商标,成为安溪县获得的第二件集体商标。

  据了解,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示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湖头小吃系明清年间发展起来的闽南地方特色小吃,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有湖头米粉、圭卷、咸笋包、芋包、“四米果拼盘”等,与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湖头镇相互辉映,形成独具特色的美食文化,受到广大海内外人士的青睐。

006wuBtYzy76dXa9qwv7f.jpg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湖头镇加大了对独具地方文化特色湖头小吃商业化的深度开发,成立了“安溪湖头小吃同业公会”并及时申请注册“湖头小吃”集体商标。目前,该镇以行业公会牵头组织、引导、管理、推介湖头小吃,拟定发展规划,制定经营规范,建立管理机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

  “湖头小吃”获得集体商标注册后,同业公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当地小吃的品牌保护和宣传工作,利用品牌价值拓宽产品和服务领域,将区域特色小吃行业做大做强,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已有不少从事区域性农产品、食品生产的企业、农民合作社注册了集体商标。通过注册集体商标,区域产业可以得到合理、充分地利用,从而有效保护地方优质特色产品,为产业带来较高的市场信任度,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与单家企业注册商标的‘单打独斗’方式不同,集体商标优势在于抱团创造集体的信誉、扩大影响。”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体商标的使用本身具有广告效益,有利于该集体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弥补企业规模较小的缺陷,扩大国内市场及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因此,注册集体商标,形成数量优势和质量统一管理,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竞争能力,对于抱团发展的企业而言是很必要的。商标注册我选一休知识产权

一休知识产权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