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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起 四川非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降低7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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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0 08: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9日,从四川省发改委获悉,从明天起,四川省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即由现行每立方米2.35元降低为每立方米1.65元。居民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均不作调整,仍按现行作价办法及价格执行。

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定价,由现行每立方米3.70降低为3元。省发改委要求,各地要按照本次CNG用气门站价格的调整,相应调整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CNG用气转供价格。我省CNG销售价格本次每立方米降低0.70元,以及2014年11月1日以来CNG销售价格变动,是否对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费进行调整,由各地政府统筹决定。

化肥用气方面,其价格继续维持现行优惠政策,不作调整。供需双方可以在我省最高门站价格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不得突破最高门站价格。

根据了解,接下来一年发改委将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从2016年11月20日起,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本次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在国家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着力做好我省天然气公开交易工作,进一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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