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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吉 制图
小区的路边停放着许多车辆,这让深夜开车回家的倪某感到十分的不爽。一怒之下,他竟用钥匙将停放在路边的4辆小车划伤。4月24日,经威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宣判,这名冲动的车主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受到刑罚惩处。
案发:一夜之间,4辆小车被划伤
2016年1月19日凌晨1时许,家住威远县严陵镇某小区的居民陈某将车停放在了该小区12栋楼下的路边,便回家睡觉去了。
当日上午8时20分许,陈某下楼取车,准备开车前往自贡。然而,在打开车门的那一瞬间,他惊讶地发现,驾驶室车门一方竟有一条长长的刮痕,这条划痕从前保险杠一直延伸到车尾箱处。
而让他感到更加惊讶的是,除了自己的车遭受了这样的伤害外,在他的车的前后,另有3辆停靠在路边的车的车身也出现了类似刮痕。于是,陈某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很快,警方便通过小区内的摄像头锁定了作案嫌疑人,这个人就是住在该小区的倪某。
供认:深夜开车回家,为泄愤划伤4辆小车
嫌疑人倪某,男,重庆市丰都县人。到案后,倪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倪某供述称,2016年1月19日凌晨3时许,驾车回家的他在进入小区后,因看到其他住户将车停放在路边影响通行,且想到自己曾多次向小区物业举报无效,便产生将车辆划伤泄愤的想法。
“因为车不好过,我当时很生气。”倪某供述称,他在车中拿出一把钥匙,右手握方向盘将车靠近受害车辆,左手持钥匙伸出窗外,一边行驶一边将路边停放的4辆车的车漆划花。之后,倪某停车后,将作案的钥匙丢进了垃圾桶便回家睡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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