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版赵作海”蒙冤服刑18年 端屎端尿挣分减刑
王本余时常在遂宁市区河堤上散步,那里人多,他喜欢热闹。他的右眼因小时候受伤换成假眼珠,平日出门戴着深色眼镜。
“川版赵作海”蒙冤服刑18年 端屎端尿挣分减刑
王本余用国家赔偿的钱在遂宁市内买了一套房子,位于高层,他喜欢站在窗前眺望。
“川版赵作海”蒙冤服刑18年 端屎端尿挣分减刑
提到自己的遭遇,被称作“川版赵作海”的王本余眼角湿润。因被认定为1994年一桩强奸杀人案的凶手,王本余在1996年被判处死缓,真凶落网后被改判包庇罪,并于2013年获释。
因“奸杀”被判死缓,服刑18年后真凶归案;获150万元赔偿艰难修复人生
■ 人物简介
王本余,61岁。四川遂宁市新桥镇白家桥村人,被称作“川版赵作海”。
1994年12月15日,在内蒙古包头蹬三轮的王本余回到出租屋,发现与他同住的河北籍男子李彦明杀死一名6岁女童。在对方“威胁与哀求”后,王本余用三轮车帮其埋尸。
次日,李彦明失踪,王本余被警方带走。1996年,他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2年12月,真凶李彦明在北京大红门再次杀人后落网,供出曾在包头杀害一名女童的案情。
2013年,王本余被改判包庇罪,因服刑期已满,于当年7月22日被释放。这一年的11月,他拿到150万元国家赔偿。
今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彦明死缓。得知这一消息时,王本余说,“我20年‘强奸杀人犯’的帽子,总算彻底摘掉了。”
“李彦明被判死缓了。”
半个月前,王本余收到了法院发来的短信。
“判得太轻了”,他不会发短信,嘴里叨咕着“让他也体会体会我在监狱里的苦”。
王本余替李彦明背了“强奸杀人”的黑锅,并为此多坐了16年牢。
走出监狱,王本余又走进了法庭。
去年在北京出庭作证,已经承认在包头奸杀幼女的李彦明在法庭上又矢口否认。王本余霍地从证人席上站起来:“你还是不是个男子汉,敢做不敢当。”李彦明低下头,沉默不语。
那一刻,王本余感觉把这些年的委屈全喊了出来。
监狱里,王本余经常抬头看天空的小鸟。他把近20年的牢狱生活比作铁笼,“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飞出去。”
他珍惜现在的自由,满足于当下“吃得饱,穿得暖。”苦日子到头了,不想再工作了,养好身体,以度余生。
《成都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