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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恒律所 2020-9-25 14:20
川恒律所浅析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怎么办?
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 川恒律所 表示 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 如: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怎么办 ? 首先按照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承租人既不缴纳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其次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约定前述问题的,则房东可依留置权处理。 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因为承租人拒不交租,就直接换锁,或者自行将承租人的物品扔出房屋,这是不可取的,容易被对方以财物丢失的理由纠缠,建议在第三人见证下打开门锁,将租客物品放置一处或搬离房屋后存管。等租客返回结算有关费用后再将其物品返还。或者在警察的陪同下要求对方立即搬离。 川恒律所 表示 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 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 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房地产租赁纠纷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有些纠纷处理起来较为困难,因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既要坚持依法办理,又需运用行政手段、调解手段等有效方法解决。 处理租赁纠纷应坚持 4 原则 : 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公民和法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这是处理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的一项重要原则。对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调解、仲裁和司法审判相结合的原则 房地产租赁纠纷的大小不同,复杂难易程度也不尽相同,而且这类纠纷属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此类纠纷应通过多种途径。 四、有利于稳定房地产租赁秩序的原则 由于房地产租赁活动越来越频繁,房地产租赁市场越来越广阔,房地产租赁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对于社会主义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对于社会的安定,对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川恒律所 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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