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标签: 网约车事故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日志

分享 川恒律所浅析遇网约车事故找谁赔偿?
四川川恒律所 2020-6-9 11:13
川恒律所浅析遇网约车事故找谁赔偿?
现代社会中网约车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具有传统出租车的优点,且更加的方便 , 是由个人车辆接入,由提供信息对接服务,派单,司机接单接送乘客, 那么网约车出事故 ,该谁赔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认可了 “网约车” 的合法地位。 川恒律所 表示 网约车运营服务具体规范提出,网约车经营者应 “提供24小时不间断经营服务”,当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经营者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乘客乘坐网约车与司机间发生纠纷的事情时,不知该向司机还是约车维权,网约车和司机间也经常相互扯皮,规范要求从事网约车运营车辆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及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应通过安装车载终端等手段,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网络服务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一致 另外,需建立车辆定期检查、保养制度和完整的车辆维修、保养档案,确保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宜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等供乘客使用。 网约车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 《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约车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从该条的表述中可以推断出,在乘客通过打车软件叫车下单,再由派单,司机接单完成接送业务的过程中,乘客与网约车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由网约车承担承运人责任。 另外加盟的快车司机与签订劳动合同的,载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 “职务侵权责任”,由用人单位网约车承担替代责任;司机与之间是雇佣合同关系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由雇佣人网约车承担责任。 川恒律所 表示虽然司机是机动车的保有人,但由于其与之间的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责任由承担,故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 是网约车交通安全风险的开启者、控制者、利益享有者,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其在提高出行效率、节省出行费用、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节能减排等众多方面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在网约快车运营模式下,乘客、第三人与是外部关系, 故 川恒律所 表示 发生交通事故时,由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司机与是内部关系,可向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
125 次阅读|0 个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