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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小微企业“两创示范”成都市2017年度中央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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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乖宝贝 2017-6-1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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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 “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新引擎的战略部署。根据《成都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国家小微企业 “ 两创示范 ” 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企〔 2015 〕 178 号)、《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制定成都市服务业 2017 年度创业创新小微企业服务业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类别及办法 (一)支持餐饮与民生服务业发展。 1 、餐饮企业为满足食品安全、节能环保需求,对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含新开设门店),执行期限在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并符合食药、环保部门要求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达到 5 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 50% 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2 、家政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销售额(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10 万元以上,择优按申报企业网上销售额给予 30% 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 8 万元。 3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回收效率和利用率,购买回收运输车辆、打包设备、地磅等设备的,对投入资金在 30 万元 —50 万元(含)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资金补贴;对投入资金在 50 万元 —100 万元(含)的企业,给予 15 万元资金补贴;对投入资金在 1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资金补贴。 (二)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每个企业 15 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发展奖励。(项目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评定标准详见《成都市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评价指标(暂行)》 附件 2 ) 二、项目单位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7 年 7 月 1 日 -7 月 26 日。 (二)单位网上注册与申报。符合 2017 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条件的单位,首先确定管理员并在信息平台完成单位注册。管理员指定项目负责人并分配权限。项目负责人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后,按照要求申报具体项目,上传有关附件。管理员审核无误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应全部扫描并上传到信息平台,上传文件格式统一为 PDF ,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 50M 。对区(市)县商务部门和市商务委审核后要求修改和补充材料的,项目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补充并重新上传申报材料。需提交申报资料如下: 1 .填报《成都市 2017 年度中央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 3 )。 2 .填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详见附件 4 )。 3 .填报《 2017 年 ** 公司餐饮与民生服务业项目专项资料》(详见附件 1 )。 4 .企业须按照《成都市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评价指标(暂行)》(附件 2 ),提供企业注册、网站(平台)上线、项目运行时间及 ICP 备案证(号)、小微企业、相关行政许可等相应证明材料,并对企业、平台、项目的整体情况逐一进行阐述和提供相应的指标证明材料。 三、区(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初审转报 (一)初审转报时间。 2016 年 7 月 1 日 —7 月 31 日。 (二)确定系统管理员。各区(市)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分配账号,指定人员负责管理。系统管理员负责在信息平台内各科室账号分配和权限管理。 (三)项目审核转报。各区(市)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初审,其中,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政策及项目申报资料是否齐备,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纳税关系是否在本辖区。对初审合格的项目,除在信息平台上予以审核通过外,还应按支持方向分别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5 ),联合同级财政部门行文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见附件 4 )。 四、项目审核、评审与公示 (一)项目审核与评审。 项目审核与评审时间为 8 月 1 日 -8 月 31 日,市商务委相关处室根据分配账号,指定专人负责对业务范围内所有区(市)县转报项目进行审核。由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审核合格项目的申报材料、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二)项目审计。对评审合格需进行审计的项目(审计项目主要指支持项目涉及企业或单位相关财务数据或票据等作为补助或奖励重要计算依据),由市商务委 ( 财务处 ) 按照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委托审计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 (三)项目公示。对评审合格不需要进行审计的项目、专项审计结果通过市商务委网站、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 (四)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经市商务委公示无异的申报项目,将通过信息平台、邮件或短信通知申报单位,被通知申报单位将信息平台申报材料下载打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提交申报材料严格按照以上顺序依次装订成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为 A4 纸,卷内文件要按顺序编页码,编制目录,申报材料封面要标明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必须在首页、末页加盖公章与骑缝章,并于通知日起 3 日内送达市商务委。 (五)资金拨付。市商务委整理汇总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集中报送市财政部门。按照《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核后,由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将支持资金下达各区(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并由各(区)市商务、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各项目企业。 五、申报要求 (一)所支持的对象为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独立核算小微企业。 (二)申报单位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中央、省级、市级财政其他类似扶持资金所扶持的项目重复(政策性配套和多渠道筹资项目除外); (三)对同一家企业支持项目不超过 2 个; (四)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支持经费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申报单位需提交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具体在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页(网址: http://www.cdsme.com/ )上申请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 (六)针对餐饮企业明厨亮灶与油烟排放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由相关的食药与环保部门配合予以认定。 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申报平台网址: http://swgl.cdmbc.gov.cn 。 (二)项目咨询电话: 1 .帐号管理 联系人:白亚龙 联系电话: 61886328 2 .餐饮与民生服务业资金项目 餐饮业 联系人:刘 欣 联系电话: 61883690 家政业 联系人:陈 晨 联系电话: 61883725 再生资源回收业 联系人:张 晏 联系电话: 61883738 3 .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资金项目 联系人:周雄超 联系电话: 61889452 信息来源:成都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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