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成都论坛 返回首页

四川川恒律所的个人空间 https://chengdubbs.cn/?238990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川恒律所浅析彩礼返还全还还是按照比例还?

已有 66 次阅读2021-1-19 15:06 | 成都律师, 婚姻律师, 彩礼返还

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川恒律所表示“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属于生活概念,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给付彩礼的数额与价值越来越大,由此产生的各类问题也日益凸显,尤其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纠纷案件就是一个非常难办的问题。在处理返还彩礼纠纷我们首先要清楚什么事彩礼,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彩礼?

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彩礼?
要判断何为彩礼,先要明白彩礼的基本含义,彩礼仅指基于婚约、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其构成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订立婚约为前提条件和基础。婚约一般认为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俗称定婚。定婚后,男方就要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礼。
2、需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双方订立婚约的过程中或者订立婚约之后,给付财物的行为要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关于给付金钱的数额以及其他物品,一般都需要由中间人(俗称媒人)从中按习惯商定,有时还要通过中间人交付。这种情况下,给付财物既不是给付人主动赠与,又不是接受人的索取。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清楚该财物就是为订立婚约而给付的彩礼。川恒律所表示如果当地并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那么双方之间发生财物给付行为也就不是彩礼。如果彩礼的数额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习惯,而且明显超出给付方的支付能力,就应当认定为借婚姻索要财物行为,其实质就不再属于彩礼性质。
3、所给付财物的价值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属于数额较大。双方订立婚约后,根据当地风俗习惯需要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财物,其数额或价值就必须符合当地的标准,该标准虽然没有固定的规范,但起码要符合彩礼所具有的担保性质,要符合同时期同一地区大致相近的数额。
川恒律所表示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具体在认定时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客观案情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当地有彩礼给付的习俗,且给付的金钱数额较大,或者给付的实物价值较高,均可以认定为彩礼。
此外还要区分赠与和彩礼,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彩礼的返还数额比例怎么确定?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退还彩礼时对彩礼退还的比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是全部退还,但具体是多少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川恒律所表示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这种礼节并非由制度约束,而是一种民间习俗彩礼是在婚约的基础上生发的,由于婚约问题现行法律并未做出任何表态,都是以当地风俗习惯为导向,所以男女当事人为此发生彩礼返还纠纷的,自然要发挥风俗习惯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注意的是彩礼是礼但不能过度。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QQ|关于我们|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196体育|好玩手机游戏盒子|成都论坛 ( 琼ICP备2022003525号 )

GMT+8, 2025-3-14 03:31 , Processed in 0.22334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8-2014 Design: Comiis.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