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雪 发表于 2013-9-29 14:24:34

资阳初三女生猝死 死亡地点引争议

9月26日,资阳市乐至县宝林中学初三女生小倩(化名)突然昏倒在教室,后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载明死亡时间为当日上午11时20分,即小倩在校园内已经身亡。然而教育部门、学校及家属均称,医院是将小倩拉回医院抢救了约1个小时后,于当天中午12时20分才宣布死亡。

    截至昨日中午12时,小倩的尸体仍放在乐至县宝林中心卫生院的抢救室内,政府部门与家属的协调会在一两公里外的茶楼里进行。

    昨日中午,乐至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称,小倩因突发疾病经抢救后死亡,与学校的管理没有因果关系。学校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告知了监护人,尽了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小倩经宝林中心卫生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宝林中心卫生院院长蒋祖良说,该卫生院医护人员抵达学校后,便确认小倩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抢救是我们的职责,因为与学校关系好,我们才又拉回医院继续抢救。”

    资阳4150法律事务所律师吴宁说,病人死亡时间应以《死亡通知书》为准,医院如果延后一段时间开具《死亡通知书》也无过错。

ch513486 发表于 2016-7-26 06:13:46

楼主福如东海,万寿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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