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全面启动业主个人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http://www.scnjnews.com/news/image/attachement/jpg/site2/20171102/6c4b90020a0b1b64afd203.jpg业主缴存维修资金
10月31日上午9时许,内江市某楼盘业主钟洁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兴区支行网点,缴存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到3分钟时间,她便完成了所有缴存手续,成为内江市首个持《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自主缴存维修资金的购房者。
购房者到银行自主缴存维修资金,缘于内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方式的改变。从今年9月13日起,内江市由开发商代收代缴方式改为由购房人在接房前直接到指定的监管银行缴存维修资金。这一举措,已走在全省前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老百姓的房屋“养老金”和“医疗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民生。
今年9月13日下发的《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范企业代收代缴资金行为”部分,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购房人代收维修资金……这意味着,过去我们“理所当然”把维修资金等费用交给开发商,如今却可以向开发商说“NO”,由购房人自主缴存,“不再经开发商之手”。
<strong>购房人如何自主缴存呢?</strong>
根据《通知》规定,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自行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监管银行进行缴存,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缴存的业主所有。目前,内江市城区维修资金监管银行均可进行个人缴存。
《通知》还明确,购房人凭监管银行出具的《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作为接房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业主必须缴存了维修资金才能办理接房手续。
<strong> 那么,业主如何自主缴存?缴存是否方便?</strong>
当天上午,记者在邮储银行东兴区支行网点看到,银行不仅现场设立了咨询点,还专门开设了两个维修资金缴存窗口,为到那里缴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开通“绿色通道”,现场井然有序。据悉,购房人也可到太白路等其他几个网点缴存维修资金。
记者了解到,购房人持《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到银行指定的维修资金缴存窗口,银行工作人员输入其个人购房合同编号后,银行系统自动显示该购房人的房屋信息、维修资金缴存金额。缴存成功后,银行现场出具《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购房人拿着这一专用收据就可以去所在楼盘办理接房手续了。
业主钟洁指着手中的收据告诉记者:“银行的服务细致周到,拿到这个收据我马上就可以去接房了。相比过去把维修资金交给开发商,我们业主到银行缴存更有保障,更加方便。”
<strong>自主缴存有何好处?</strong>
记者了解到,内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
过去,内江市维修资金等有关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缴。沿用了多年的“惯例”为何要改变?这一变化有何好处?
市房管局维修资金管理相关部门人员告诉记者,以前,个别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及时归集维修资金,直接影响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由购房人自行到监管银行缴存维修资金,最重要的是能保证资金安全和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内江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内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业主张映惠对这一改变表示赞同。她认为,业主自主缴存维修资金,让这些钱更安全,自己也更放心。
<strong> 温馨提示:</strong>
<strong> 购房者不及时缴存维修资金,不仅影响自己,还将影响他人</strong>
《通知》规定,尚未出售房屋的维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缴存,房屋出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缴存的维修资金转由购房人承担。未接房屋的维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缴存,在办理接房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缴存的维修资金转由购房人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需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维修资金按幢缴存证明》。
市房管局维修资金管理相关部门人员告诉记者,这意味着,如果购房者不及时缴存维修资金,不仅影响自己,还将影响他人,导致本幢的邻居都不能及时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在此,呼吁广大购房者要及时缴存维修资金办理接房手续,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刘小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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